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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中巴专线是由一海通推出的航空速运服务,专为从事中国-巴西跨境电商贸易的商家精心打造,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物流服务,确保商家的货物顺利到达客人手中,同时低成本的服务产品,助商家开拓更多业务、增强竞争优势,在巴西当地有专业团队负责进口清关、仓储、配送及退换货服务,包裹信息全程动态跟踪及时了解货物状态。中巴专线承诺在14天内送货上门并且巴西全境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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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一海通依照《法律声明》和本《用户协议》向您提供在线委托("一海通")的服务。请您使用一海通之前仔细阅本协议条款及法律声明。通过访问或使用一海通,您即明确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以及经参引而并入其中的所有条款、政策以及指南,并受前述规则的约束("本协议条款")。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则请勿使用一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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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适用于您使用一海通的条款和条件,您应不时地审阅本协议条款以及经参引而并入其中的政策与文件。

1.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一海通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一海通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 约束。一海通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一海通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一海通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一海通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一海通用户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一海通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一海通会员。

3.收费

本公司尊重用户的隐私,未经用户的同意,本公司不搜集用户的资料。对于因服务的需要而掌握的用户的电子邮件、信息和地址,本公司承诺:非经用户允许或法律要求,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本站服务

一海通通过互联网依法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站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5.一海通仅作为交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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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专线”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请用户在使用“中巴专线”之前务必先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及法律声明(特别是以下加粗标注的内容)。如用户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向一海通进行询问,一海通会向您解释条款的内容,否则,视为用户已完全理解并知悉本协议条款的内容。

第一条 签约主体及协议生效

1.1 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通”)与登录一海通中巴专线网站(www.eshippinggateway.com )签署本协议、并使用一海通中巴专线网站平台(下称“平台”)上的航空速运服务(下称“中巴专线服务”)的用户(下称“用户”)共同订立。

1.2 本协议所称的“承运人”指的是提供航空运输的服务商包括其雇员。

1.3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平台服务规则、物流价目表、法律声明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4 当用户点击“我已经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时或实际使用了中巴专线服务,本协议即开始生效,在之后的服务使用过程中用户均应遵守本协议及平台上的有关约定,与服务相关的争议、纠纷、投诉、争议解决等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更新与修订

2.1 本协议及“中巴专线服务”以平台公布的形式进行更新,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公布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如用户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一海通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约定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2 一海通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相关声明等内容,如相关内容有任何修订,一海通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不再单独通知用户,修订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公布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如用户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一海通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修订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2.3 用户应不时地审阅本协议条款以及经参引而并入其中的政策与指南以了解适用使用中巴专线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任何人进入、浏览和使用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通”)网站即承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使用条款约束,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若您不同意遵从本使用条款,请勿使用一海通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一海通有权随时更新本使用条款,您将受到更新后的使用条款的约束,因此您应经常地访问并了解本网站的使用条款。

第三条 用户资质

3.1 与一海通订立本协议的用户须为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或组织或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公民。

3.2用户资质不符合上述约定的,一海通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停止向其提供本服务,若因此给一海通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服务内容

一海通依据本协议约定,作为用户的受托人/代理人为用户提供航空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根据用户的委托和需求为用户安排快件发货、深圳仓库集货、中港拖车报关、空运、巴西进口清关、交付收货人等全程的航空货运物流服务。

第五条 一海通的权利与义务

5.1 一海通应按约定代理用户安排全程的航空货运物流服务并及时反馈服务的相关信息;

5.2 一海通应谨慎合理地代理用户选定航空公司及/或空运物流辅助服务方,并依据本协议承担相应代理责任。

5.3 一海通应及时更新平台服务信息、服务价目表、运费价目表、航线等与服务有关的信息,并公布到平台,以便用户随时查阅。

5.4 因为承运人、物流辅助服务商或任何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坏、丢失或毁灭的,一海通将参照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行业惯例等,协助用户向航空公司、物流辅助服务商或相关责任方进行索赔。一海通对运输过程中各承运人、物流服务商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的明示或默示担保责任。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6.1 用户应保证在创建服务订单时其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寄递货物和运输相关信息,例如发件人、收件人、货物描述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否则如造成一海通损失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海关罚款等费用。如用户对货物运输有特殊的委托要求的,应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一海通,并征求一海通的同意。

6.2 用户应保证其委托运送的物品是适于航空运输的物品,用户不得寄递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的危险品、枪支弹药、毒品、淫秽物品等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现金、金银及一切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禁、限寄物品(禁运物品的详细清单可参照平台公布的《违禁品列表》),违法交寄的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如造成承运人、一海通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用户在下订单完成后,如需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用户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一海通(例如取消订单、更改订单信息等情况),无论更改是否成功,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6.4 用户应清楚、明确地选订增值服务、退运服务、清关服务等,并根据所选择的服务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一海通与承运人联系并安排相关的服务。

6.5 用户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如实向一海通告知各类海关的申报信息,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6.6若用户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不完整或不正确时,承运人将尽力设法找出正确的收件人地址来完成送件,但在此情况下,用户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无法送件或送件失误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6.7 若用户提供了错误的收件人邮政编码、遗漏收件人的门牌号码或收件人已搬迁等,用户在收到一海通或承运人的反馈信息后,应及时向一海通或承运人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地址,因地址修改而产生的附加费用和无法送达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6.8 如因用户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不正确、联系方式错误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而造成承运人无法派送快件,用户要求退回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退运运费及有关税费。

6.9 对于无法派送的快件,如非因一海通的原因导致无法退回的,用户同意由相关人员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置,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七条 费用结算

7.1用户可在平台查到所需支付的费用款项,并完成对账。如对所需支付款项有疑问,可直接与一海通进行联系确认。

7.2用户应向一海通支付其在提供运输代理服务时产生的所有运费、储存费、关税和税款,以及托运禁运物品时发生的所有索赔金、损害赔偿金、罚款和支出。

7.3 如用户未能在一海通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应按一海通或收取物流费用的权利主体对外公布或自行制定的费率支付滞纳金,一海通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服务,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且一海通对快件享有留置权和处置权。

7.4 用户支付款项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如用户为个人的,请使用本人银行账户支付,如用户为公司企业的,请使用公司银行账户支付;

所需支付的美元费用项可按照一海通在费用清单中公示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用人民币结算并打款至一海通指定的人民币收款账户;如需使用美元结算,则将款项汇至一海通指定的美元收款账户。所需支付的人民币费用项可汇至一海通指定的人民币收款账户。

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的,用户应当提供付款凭证供一海通查询。

7.5 在订单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一海通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如一海通已代为垫付的,用户应及时向一海通偿付相关的垫付款项。

7.6发票抬头默认为订单签约企业/个人的名称;用户负责确保发票开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有义务在需要时配合提供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一般纳税人认定证书在内的所有材料。发票信息及邮寄地址填写错误产生的费用,应由用户承担。

第八条 索赔

8.1 用户的指定收货人在收到快件时应当场检查快件是否受损,如快件发生损坏,收货人应在受领托运货物的凭据上注明受领物品毁损的情况,否则快件将被视为是以良好的状态送达的。

8.2 如快件出现隐藏性的损坏,用户应于签收物品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一海通,以便一海通及时联系承运人,若迟于该时间段,承运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8.3 用户提起索赔时应根据承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包括买卖发票的正本、修理费估价单或发票、费用结算表、鉴定书、空运提单影印本或其他记录文件,用户应确保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8.4 用户同意一海通和承运人检查装运的包装纸箱、填充物及内容物品,并予以保存直至索赔程序完成为止。

8.5 如用户托运的物品价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在托运时根据用户自身需求选择保价,并向一海通发出书面的声明。若用户没有选择保价和提出书面声明,如该快件发生损坏或丢失,承运人有权按照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8.6 如用户托运的物品为贵重物品,建议用户选择保价,以下保价的内容供参考:

  8.6.1未保价的快件,如发生物品丢失、毁损、短少等情况,物品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运费的10倍/票。

  8.6.2单票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内的快件,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5 ‰+10元保价手续费,如发生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等情况,按保价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8.6.3单票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快件,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1%+10元保价手续费,如发生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等情况,按保价赔偿。

8.7 如因一海通的过错导致快件丢失、短少、损毁或服务时效超过35天,一海通将按本协议或平台公布的《赔付条款》进行赔偿,两者有冲突的,则以本协议为准。

8.8 用户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或其他理由拒绝支付一海通因提供中巴专线服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用户同意,一海通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余有资质的第三方。一海通转让本协议的所有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快递、平台公告等方式)通知用户,转让应于通知中列明的日期或送达通知的当日生效。

9.2 未经一海通同意,用户不得自行将本协议的所有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无关的第三方,否则,用户应赔偿一海通由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9.3 用户同意,一海通不对非因一海通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9.4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一海通之前或之后通过平台公布的相关协议、规则、服务信息等。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另有说明外,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排除冲突法的适用。

10.2 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的,一海通和用户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提交申请时该院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禁运物品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实施细则;

2. 不寄运寄达国家(地区)法律所规定的禁运物品;

3. 不寄运航空公司禁止承运的物品。

4 . 参考《全球速卖通禁限售商品目录》内所有限制的十四类所有商品,所述列表所有商品不提供快运,参考:http://seller.aliexpress.com/education/rule/trade/post01.html

根据以上4条参考规定,深圳亚航 /一海通中巴专线禁止物品品名目录如下:

第一类、具有易燃易爆、放射、腐蚀物品:

萘、赛璐珞、化学原料、蓄电池、电瓶、打火机、氧化剂、磷、火柴、硝纤象牙、硫黄、活性炭、硫化钠、金属催化剂、钙、碳化物、镁、钡、碱土金属合金、碘、乒乓球、化学氧气发生器、過氧化水素水、盐素酸盐类、硫酸氨肥料、酮、醅氧化物(树脂或封印催化剂)、煤气瓶、压缩汽体液体、导火索、炸药、烟花爆竹、放烟筒、爆发钉、雷管、发令纸、气雾剂、瓦斯气瓶、引火性烟雾气消化器、压缩酸素冷冻用瓦斯、深冷液化瓦斯(RCL)、嗜喱水(液压)、雪种、干冰、灭火器、蓄气筒(无排放装置,不能再充气的)、救生器(可自动膨胀的)、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香水、胶水(腐蚀或易燃)、酒精(甲醇、乙醇)、鸡眼水、微生物、疫苗、乳胶漆、锈水、油墨、染料(易燃)、天那水、涂料(易燃易爆)、易燃油漆、汽油、摩丝、喷油、喷雪、强酸、强碱、印刷墨、灯油、粘合剂、双氧水、液体氨、活性碳、钛粉、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红磷、硫磺钾、钠、铯、锂、碳化钙、磷化镁、磷化钙、硅化镁、高锰酸钾、双氧水、双氧化钠、二氧化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过氧化钠、过硫酸铵、过硫酸钠、过硫酸钾、过硫酸钾、亚硝酸铵、高锰酸钠、高锰酸钾、高锰酸钙、农药、催除草剂、砒霜、敌敌畏、燕麦灵、杀螟威、蜗螺净、福美双、氰化物、稻瘟净、毒草胺、杀虫脒、西力生、病毒蛋白、泪弹等。铀、镭、钚、钋、氡、钫、锕、镤、夜光粉、独居石、锆英石、硝酸钍、硫酸、强碱、二氧化氮、二氯化硫、三氯化铝、硫代磷酰氯、三氯化磷、五氧化二磷、亚硝基硫酸、氢氟酸、氧氯化磷、氟硅酸、氟磺酸、硝酸羟胺、氯化亚砜、氯化砷、氯化硫、氯化硼、氯化铬酰等。海洋污染物、不明危险粉剂(白色粉末)等有易燃易爆标志的货物、带文字说明的易燃易爆货物、遇水遇氧或达到一定温度会产生冒烟、自燃、爆炸等强烈化学反应的物品。

第二类、普通危险品、禁运品:

1、烟草类(香烟、烟叶、烟丝、雪茄、茶叶)。反动、不法书刊音像:含有反动、淫秽、色情、赌博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

2、普通邮票、邮册。赌博设备、器具。

3、枪支\军用\警用、民用械具类(武器、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样品枪、道具枪、钢珠枪、催泪枪、彩弹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任何有刀刃的刀具/水果刀、菜刀等。

4、管制刀具类(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藏刀、腰刀、靴刀等)。

5、特殊贵重物品类(钻石、金银、硬币、现金、玉器、铂金、珠宝、首饰、、毛皮、名字画等)

6、涉及金融的卡类与票证类(信用卡、银行卡、金融卡、充值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有价证劵、信用证货物、世界各国发行的任何类型的流通货币不论金额大小等)。

7、古董文物类、医学样品类(血样)、医药品、医用器材、疫苗、干冰、赌具、玩具(仿军火类)。

8、毒品(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海洛因、摇头丸、罂粟、杜冷丁、古柯、冰毒、K粉、咖啡因、三唑仑、安钠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鼻吸剂等)、水银等。

9、动物植物类:易腐物品、蛇、鳄鱼等活体动物(含人类)及它们的尸体、标本、器官。植物类木材。

10、音像制品: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

11、香料、香精、香水等一切的液体类、榴莲、石棉、气囊、气压泵、潜水泵、砖头、音响、干电池、蓄电池、非纯电池类用电池作动力源的电子产品(MP3、MP4、其他电子播放器、电动剃须刀、钟表等物品) 、不间断电源、磁性材料、具有麻醉、毒害等能造成飞行人员或驾驶人员情绪烦躁或不适,影响飞行任务的正确执行或影响驾驶人员的物品。

12、一切桶装液体、稠状货物:如化学试剂、饮料、面粉或者其他液体和粉末状类的物品、流体、半流体或膏状物。包括有:爽肤水、沐浴露、洗发水、润肤露、粉底、隐型眼睛(液体浸泡)、洗衣皂、牙膏等、香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一切的液体类。

13、食品类:任何液体状或粉末状的食品,包括各种调味料如:酱油、醋、各种油、调味包、鸡精、味精、各种辣椒酱、番茄酱等,及巧克力、月饼、粽子或者其他保持周期较短的食品、任何蛋类食品及带蛋黄的其他产品、榴莲、椰肉干等。

14、价值超过USD3000 的任何物品拒接。

15、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仿牌拒接。

16、文件类含核销单、海运/空运提单等同类型的重要文件拒接。

特殊物品

全新国际品牌的物品:受世界各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凡在各国海关有注册备案的品牌产品,在办理全新物品托运时需提供产品授权书才能正常出口。常见品牌包括:阿迪达斯、耐克、李宁、乔丹、LV、阿玛尼、匡威、GUCC I、爱玛仕、松下、索尼、飞利浦、西门子、李维斯、鳄鱼、老人头等国际大牌产品。 物品数量:向一个收货人邮寄大量一样的商品(巴西海关会认为这些物品用于商业目的,会按照一般贸易征税)

中巴专线退运条款

涉及包裹退运的情况 是否退还运费、税费 退运收费 退运操作 备注
1. 在深圳仓未通过禁运品检查、二次复核无法达成一致;
2. 货物有损坏、订单取消。
不涉及运费、税费 无退运收费 1. 当天线下联系卖家;
2.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在香港机场未通过安检被退回。 运费、税费全退 1. 退运回深圳仓库;
2.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1. 巴西海关政策变化;
2. 由于巴西买家的CNPJ/CPF在巴西被列为信用黑名单;
运费、税费不退 退运费为运费的1.5倍 1. 退运回香港仓库;
2. 与卖家协商并收取退运费;
3. 安排退回包裹至深圳仓;
4.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被巴西海关认定含违禁物品 运费、税费不退 退运费=运费*1.5+巴西海关收费+巴西海关罚金 1. 退运回香港仓库;
2. 与卖家协商并收取退运费;
3. 安排退回包裹至深圳仓;
4.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家自行承担
1. 由于虚报CIF价值导致关税超过预收税费;
2. 由于虚报CIF价值遭巴西海关扣留并可能向卖家收取惩处罚金;
3. 卖家不愿承担1、2两种情况产生的超额税费/罚金
运费、税费不退 退运费=运费*1.5+巴西海关收费+巴西海关罚金 1. 退运回香港仓库;
2. 与卖家协商并收取退运费;
3. 安排退回包裹至深圳仓;
4.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1. 包裹清关后由于卖家提供的地址、电话错误无法联系买家;
2. 出现1情况后第2日告知卖家,由卖家联系买家,获取配送联系方式,如在第7天还无法确认买家是否收货,将在第8天启动退运程序。
运费、税费不退 退运费=运费*1.5+巴西关税(以巴西海关实际收费为准)+巴西仓租费用(0.5公斤/25美分/天) 1. 退运回香港仓库;
2. 与卖家协商并收取退运费;
3. 安排退回包裹至深圳仓;
4.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1.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买家拒收,信息反馈至卖家,确认后将包裹退回;
2.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买家拒收,信息反馈至卖家,卖家在第7天还无法确认买家是否收货,按照第6种情况处理
运费、税费不退 退运费=运费*1.5+巴西关税(以巴西海关实际收费为准) 1. 退运回香港仓库;
2. 与卖家协商并收取退运费;
3. 安排退回包裹至深圳仓;
4. 提供顺丰、三通一达快递到付方式,递送至卖家指定收货点。

赔付条款

时效 正常服务承诺:14天,服务时效赔付承诺以超过25天起计;服务时效超出35天可视同货物灭失。
赔付条款 条件 赔付承诺
超出承诺服务时效 赔付运费的50%
(服务时效在26天-36天之间)
货物灭失或服务时效超出35天 货值低于10倍运费时,按实际货值赔付;
货值高于10倍运费时,按10倍运费赔付。

保价服务

报价条件 自愿购买/保险费 承运人责任险:贯穿于从货物交由承运公司承运时开始至到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为止的整个运输过程,如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等损失,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货物 未购买保险 物品最高赔偿不超过运费10倍/票。
单票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内的 保价金额的5 ‰+10元保价手续费 按保价赔偿,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单票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 保价金额的1%+10元保价手续费 按保价赔偿

常见问题

1."中巴专线"可以发全球吗?

回答:不支持发全球,目前只开通了中国到巴西的路线。

2."中巴专线"有哪些产品不接受运输的?

回答:具体哪些产品不能运输,请参考我司的《禁运品名列表》。

3."中巴专线"提供上门揽收服务吗?

回答:目前暂时不提供上门揽收服务,需要客户自己发货到我司指定仓库。

4."中巴专线"的服务时效是多少天可以到达?

回答:正常服务承诺是14天内到达,服务时效赔付承诺以超过25天起计;服务时效超出35天可视同货物灭失。

5."中巴专线"提供赔偿服务吗?

回答:具体请参考《中巴专线赔付条款》

6."中巴专线"发货人可以预交税费吗?大致费用多少?

回答:发货人可以将运费和目的国的税费一起支付,目的国的税费大致如下:

目的国税费 进口关税(USD) CIF货值×60%
增值税ICM S(VAT)(USD) (货值+进口税)×18%/0.82
目的国海关收费 海关收费(INFRA ERO) BR$35+USD0.85KG
备注:CIF货值即货值+运费的总和,最终是以巴西海关认定为准。

7.如果退件会如何处理?需要费用吗?

回答:具体请参考《中巴专线-退运条款》。

8."中巴专线"是通常配送范围是什么?

回答:配送范围覆盖巴西全境,重点是东南部及南部区域及联邦首都。

9."中巴专线"是否有重量体积限制?

回答:具体如下:

重量体积限制
单个包裹 最大重量(公斤) 最大长度(厘米) 最大尺寸(厘米)
70公斤(150磅) 270厘米(108英寸) 419.10厘米(165.0英寸)
(长度和周长相加)

10.线上发货操作流程?

回答:线上发货操作流程如下:
一海通 中巴专线

11.发货到仓库是如何操作的?

回答:发货到仓库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海通 中巴专线
备注:
  1.商业发票填写后需打印三份正本,如果是公司,需要盖公章或业务章;如果是个人,需要签名。
  2.客户需把商业发票和交易截图,随包裹寄到仓库。

12.物流商的联系方式及仓库收货地址,该如何联系?

回答: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中巴专线物流商
服务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大促期间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服务时间将另行通知

中巴专线物流深圳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460472
仓库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21楼
服务时间:09:00—18:00(周一到周五)

客户服务信息如下:
客服工作时间:09:00—17:30(周一到周五)
客服电话:0755-88269803
手机:15019217663
客服邮箱:leonlei@eshippinggateway.com

用户下单使用手册

一、线上发货流程如下:

一海通 Eshipping

1.客户在平台上注册(注:平台推送短信或邮件是客户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和邮箱)
2.点击【我要下单】 填写国内物流信息、包裹信息、发货人信息和收货人信息。
3.下单完成后,等待平台审核,审核通过或失败,均有短信或邮件通知提醒。(保持注册时的手机或邮箱畅通)
4.审核通过后,准备发货事宜,发货到仓库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海通 Eshipping
备注:
  1.商业发票填写后需打印三份正本,如果是公司,需要盖公章或业务章;如果是个人,需要签名。请 下载 商业发票模板。
  2.客户需把商业发票和交易截图,随包裹寄到仓库。
中巴专线物流深圳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460472
仓库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21楼
服务时间:09:00—18:00(周一到周五)

二、客户自行将货物送到我司指定仓库,货物入库后,平台系统会有短信或邮件推送【已入库及网上支付运费】信息推送,客户在平台支付运费后我们会尽快安排出库事宜。

三、平台反馈下面的货物跟踪信息给客户, 客户可以输入运单号查询货物跟踪信息。

1.入库时间
2.出库时间
3.上机时间
4.清关时间
5.派送时间
6.签收时间

四、异常情况: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咨询人工服务。

客户服务信息如下:
客服工作时间:09:00—17:30(周一到周五)
客服电话:0755-88269803
手机:15019217663
客服邮箱:leonlei@eshippinggateway.com

五、卖家下单时,必须填写巴西收货人个人税号CPF或者公司税号CNPJ。

如果收货人是个人,请填写个人税号CPF;如果收货人是公司,请填写公司税号CNPJ。该号码如不提供或者提供错误,巴西海关将罚没包裹,并对发货人处以高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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